12月5日,江苏省政府公布了《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至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


《意见》明确将在江苏推广装配式建筑。对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纳入工程建设监管范围,符合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税收优惠;取得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的,可申请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资助。至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


《意见》提出,要扩大全装修成品住宅比例。倡导菜单式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装修成本部分在住房价格监测体系中单独计算。至2020年,设区市新建商品房全装修比例达到50%以上,装配式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实现成品住房交付。


另外,江苏还将实施“绿色建筑+”工程。至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75%节能标准,实现建筑能效提升20%;全省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