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能源重化工业为主的东北地区经济增长态势较为严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1月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
国务院在关于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的批复中指出,《规划》实施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规划》实施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有效提升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PPP项目成为振兴新亮点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开展PPP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东北地区PPP项目建设,成为推进东北振兴一个新的亮点。
专家表示,推进PPP项目建设将有利于提振社会资本参与东北地区项目投资与建设的信心,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根据批复内容,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将规划中确定的重大工程、重要改革任务等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衔接起来,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政策保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同时,国务院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东北振兴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与之相对应,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日前联合发函,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东北地区PPP项目建设,推动民间投资企稳回升。主要内容包括,选择10个左右重点PPP项目,由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帮助设计合理的投融资方案,降低融资成本;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帮助开展PPP培训,提高PPP工作水平,并建立完善PPP项目库,提高PPP项目质量;向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推介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金融资金参与。
据了解,根据2015年的数据显示,黑龙江、吉林和辽宁的名义GDP增长率分别为-0.29%、3.41%和0.26%,黑龙江、吉林经济总量的增速排名全国倒数。为振兴东北经济,国家开始诊断东北经济下滑的"病因",并试图扭转这局面。
今年以来,辽宁省投资增速特别是民间投资增速大幅下滑,前三季度,辽宁固定资产投资和民间投资同比分别下降63.5%和66.5%。目前,辽宁已将推广PPP模式作为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手段,在省发展改革委增设了投融资协调处,举办PPP培训班,并筛选确定了一批重点推进的PPP项目。
有专家表示,民营企业的参与度是PPP模式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创造条件让民营资本能够进一步关注和走进PPP,让民营资本早日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批复表示,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东北振兴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规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批复还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东北经济下滑受到各方关注
众所周知,东北是我国老工业基地,制造业曾经占据全国的半壁江山,资源型城市比比皆是。
近几年,东北经济的下滑受到各方关注。针对东北存在的问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仅今年以来,就三次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力推东北全面振兴。
4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8月22日,国家发改委出台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10月18日,国务院召开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推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和《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三个措施,都越来越具体,越来越深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26号印发的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中,就提出了拟于2016年-2018年开工建设对东北振兴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能够有效补短板和培育新动能的127个重大项目。
和以往不同的是,在此次的振兴方案中,我们除了看到“项目”两个字,还看到“滚动”两个字,这也意味着,此次出台的政策会不间断地持续地帮助东北的国企改变困局。
国家发改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副司长 杨荫凯:中央文件里头在布置重大任务的第一条就提到要地方政府转变职能,然后像国企改革要选择突破,民营经济要巨大发展,更多的是从体制机制方面希望东北能够进一步的完善,进一步取得,把制约发展的这些制度,制约发展的瓶颈打破掉。
据了解,方案中提到的项目主要涉及交通(含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轨道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农业、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尤其对国有企业改革做了重要部署,将制定和组织实施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在东北地区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
方案在着力推进结构调整方面,明确了在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工作任务,包括推动在东北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装备首套示范项目,建设若干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等。而对于解决国企企业历史负担方面,国家有关部门也已经有初步的方案。就是变现国有资本,中央财政在资金上将大力支持。
附:
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6〕17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修改稿)〉的请示》(发改振兴〔2016〕2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有效提升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深化对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要改革任务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衔接起来,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分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东北振兴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规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6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